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5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6.6%,其中水电装机(含抽水蓄能)3.41亿千瓦,风电装机1.64亿千瓦,发电装机1.30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476万千瓦。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6979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6.5%,其中水电发电量1194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8.6%,风电发电量3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8%,光伏发电量118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8%,生物质发电量79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2%。
附件
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5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6.6%,其中水电装机(含抽水蓄能)3.41亿千瓦,风电装机1.6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30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476万千瓦。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6979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6.5%,其中水电发电量1194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8.6%,风电发电量3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8%,光伏发电量118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8%,生物质发电量79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2%。
二、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2017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668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6.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送电力消纳量情况,2017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如下:
三、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2017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50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5.2%,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8.0%,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送电力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2017年,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如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