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在通知中指出,到2020到年要推动贫困地区能源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完成西藏等地区农村通动力电,实现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动力电全覆盖。
通知指出要加快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建设,优先布局能源开发项目。在符合相关和政策、条件允许、经济可行的情况下,煤炭、煤电、油气、水电等资源开发利用类重大项目,跨区域重大能源输送通道项目以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优先在贫困地区布局建设,加快推进涉及贫困地区的各类能源规划编制、审核、批复工作。以西南水电开发为重点,有序推进内蒙古、新疆、甘肃、河北、四川等贫困地区风电基地和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陕西等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加快青藏油气管道项目E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批复和项目核准工作,促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同时加强贫困地区电网和书店通道建设,加快建设藏中和昌都联网工程、拉萨至灵芝铁路供电工程等。
在完善能源扶贫政策措施方面,提出有限安排投资补助基金;优先开展油气体制改革等能源专项改革;调整完善能源资产开发收益分配政策;确保光伏扶贫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等。相关措施有助于发挥能源投资的拉动作用,推动能源产业发展,政策中对于中西部地区风电、光伏的大力政策支持倾向利好新能源行业发展,最终实现产业发展带动经济发展、实现脱贫目标。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