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6日光伏企业家进京与能源局恳谈后,能源局发文回应企业诉求:抓紧发布第七批补贴目录、推动市场化交易试点、落实配额制。
有舆论认为这已经取得了巨大进展,但笔者不同意这个观点。
个人分析抓紧第七批补贴目录发放,很可能是能源局与财政部达成了“默契”:控制总量,欠补早发放。同时光伏市场化交易刚刚进行试点,配额制也没有成型的时候,就过早把新政出台,说明真正政策制定者的迫不及待和主管部门新能源司对此都有些猝不及防。
三历危机,有话要讲
2008年-2009年金融危机,2011年-2013年行业寒冬,笔者都是亲历者,现在是第三次。
第一次危机,由国外硅料企业结束暴利时代结束。
第二次危机由德国等国为追赶光伏成本下降过快下调补贴所致,以中国出台光伏标杆电价,大力发展新能源结束。中国开启平价上网时代,促进光伏发电成本进一步下降结束,迄今已经在全球多个国家实现平价上网,许多国家的电价比中国还低。
许多人包括政府官员总认为“洗牌”是好事。但实际上,从来都不是危难兴邦,能兴邦的,只有邓小平、习近平等几代领导人都强调的“实干兴邦”。
2008年,即使没有金融危机,新增的多晶硅产能也会在一段时间将硅料价格拉回到理性。2011年,盲目的降低补贴额度使得光伏产业触底,在人人挣扎求活的两年,没有企业还因为追求暴利而不肯真的将成本降下去,任何行业发展,都要遵循客观规律。
而且,此前两次光伏危机,市场都在国外,我们作为最大的光伏制造国,没办法要求对方考虑我们中国光伏企业的诉求。而从2013年能源局出台上网标杆电价起,我就觉得光伏人终于像犹太人回到以色列一样,辗转多年,终于有了自己的“国度”。
作为一个光伏人,笔者一直心存感激。而且必须说,这五年来,两届能源局对于光伏产业的支持力度非常大,从出台的文件数量就可见一斑。
同时笔者也要指出,几乎全部光伏人,对于光伏电价下调都是支持的。但对于规模控制幅度过大,对于户用领域也完全叫停,从规模、指标、补贴额度三管齐下,对光伏行业造成极大冲击。
这可以说是光伏产业的第三次危机,但这次,笔者暂时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关键:以现有技术而言,许多环节成本探底,短期看不到大幅下降空间。与此同时,我们在全球许多国家已经实现了平价上网,光伏电站整个开发、管理的生态反而成了制约平价上网的桎梏。
根据习近平主席在巴黎气候大会的介绍与承诺: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球总量的24%,新增装机占全球增量的42%,是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同时,习近平主席还指出,发达国家还应该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气候友好型技术,帮助其发展绿色经济。实际上,我们的光伏产品已经远销到欧美发达国家,还帮助印度、东南亚、非洲等无电、少电地区人民解决了供电问题。
作为光伏人,笔者与有荣焉,同时也看到目前我们离2030年的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所以当前下调补贴是可行的,但大幅削减规模并不可取。
同时,笔者也认为,各级政府部门在学习习近平主席讲话精神之时,不仅应该认真研究如何实现承诺,更要全面的了解这一个目标对于我们这个国家来说并非唾手可得,而是需要我们全体的漫长艰苦的努力。
近年光伏技术与成本下降进展飞速,现在正处于良性发展阶段,是完全可能在2020年软着陆实现平价上网的。
补贴带来的误解
外界经常说光伏是靠补贴生存的行业,但实际上,可以换个角度看,5毛、6毛、7毛就是光伏的发电价格。
国家对于火电每年的补贴直接计算到电费中,核电价格4毛3,燃气发电7毛5,都在依赖国家补贴,而且短期内看不到像光伏这样摆脱补贴的可能性,所以也请给光伏行业再多一点时间,按照既定的2020年发展目标前进。
或许,如火电、燃气发电一般,换个名目,是否就不会带来如此之多的误解。
一本简单的账
一场行业危机一年至两年的时间消化,而如果按正常的市场发展,2年内光伏产业即使在中国也能实现平价上网,那么为什么要这么急切地要做到平价上网?
两年能够省下多少呢?价格下调是行业正常调控,无论是否存在“531新政”都会下调,所以影响的只是相对2017年减少的20GW。
但今年本来行业预期规模就是40GW,所以实际上减少的只有10GW。这10GW每年按平均1300小时,二类地区6毛钱/千瓦时光伏电价,脱硫电价3毛8/千瓦时计算,130亿*(0.60-38)=28.6亿。算上明年的10GW,28.6亿*(2+1)=85.8亿元。
这就是光伏新政省下来的钱。
但是对产业伤害有多大?
参见此前Solarbe索比光伏网报道,政策出台第一天,新能源产业500亿市值蒸发(光伏257.95亿+风电78.77亿+新能源车137.23亿 市值蒸发超全行业利润总和),截至目前整个新能源与储能产业蒸发过千亿。
同时巨大的产能压力下,我们在海外市场将丧失话语权,很可能任人宰割,四处受到阻击。
而对于其它产业的波及说明了一件事:通过“531新政”,新能源产业已经对政府发展新能源的决心提出了质疑,同时也侧面说明在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的形势下,政府部门很可能暂时顾不上继续发展清洁能源与环保等产业。
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历年光伏行业技术快速发展,并不是行业寒冬,大家说的“苦练内功”时期,苦练内功只是从边角抠成本,真正降本增效,还是要靠研发投入。
笔者也当然也相信中国光伏能够活下去,但方今之时,正当创新进取,而非“仅免刑焉”。西方政府也同样会常常做出一些超出实际行动的方向,企业不可完全依据政府口号或者目标行事。如1997年美国和1998年德国分别出台了“百万屋顶计划”和“十万屋顶计划”,但由于只喊口号不投入,20年后的美国似乎也没有达到百万屋顶的目标。德国则真的将目标落到了实处,截止2004年底,德国安装了10万个光伏屋顶。所以光伏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该国政府的信誉,并随时调整信誉评级。
尤其是目前国内约有8万户的光伏家用系统等待安装,现在带来的不确定性已经逐渐引发纠纷。
大众媒体包括产业在内,都有人在用“阵痛”自我催眠,认为阵痛过去后会更加健康。但这几年,能源局通过竞价、逐步削减补贴已经做得很好了,为什么还要莫名其妙的补这一刀?对于没有困难制造困难带来的“阵痛”,实在是不敢苟同它的作用。
笔者不想用什么不好的字眼评判,但这次出台政策的主管部门确实考虑欠妥。
能源局自2009年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对新能源产业发展了解也已经比较透彻,参见《谁来保护能源局》一文,笔者有理由相信这次新政制定他们并非主导。
那么,这次,到底是谁在主政?
我们也非常气愤地面、户用市场的不规范、投机甚至存在欺诈行为,但不代表我们就应“任性”一刀斩。
光伏补贴:不能以一个错误掩另一个错误
2015年,笔者针对光伏补贴拖欠问题写了《失踪的300亿》,在分析后发现,按照当初设计的收费(当时是1.5分,后来调制1.9分)标准,如果足额收缴,每年大概有600亿的额度,足够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
但实际上,每年有200亿元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不上来。其中的大头是自备电厂和大客户直购电不缴纳可再生能源附加,而在制定政策之时是没有将这些问题考虑进去的,造成了现在的缺口。
而就在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开始追讨自备电厂历年来欠缴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备用费”,包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据估算,如果能够将自备电厂历年来欠缴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全部追缴,预计可获得资金近千亿。
《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
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承担并足额缴纳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燃煤、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型自备电厂),各级地方政府不得随意减免或选择性征收。2016年起欠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备用费的,应于2018年底前缴清。
这本来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解决错误的开始,但这次新政却掉过头,转而对光伏产业打压。这是试图用另外一个错误来解决原来的错误,极为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