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能源局“823号”文件出台已经近一个月的时间。这个错误的文件对行业造成了数以千亿计,难以弥补的伤害,许多企业十余年的努力被无视,很多经销商血本无归,艰难建立的金融和民用市场信心也几乎被摧毁殆尽。
我们无意声讨财政部的不作为或者来自非专业异见人士对于光伏产业的妄言。现在,让我们只是就事论事,探讨未来光伏产业应该如何尽可能快速摆脱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减轻财政压力。
01 树立正确义利观
强制绿证应按计划今年实施
按去年能源局的讲话精神,2018年应实施强制绿证交易。强制绿证政策如果实施得当,能够解决目前光伏产能无处消纳的局面,同时也摆脱了需要补贴的困扰。
虽然笔者购买了风电和光伏的绿证,但个人并不认同自愿购买这种模式。正如笔者特别反对国内家用光伏市场开拓初期,许多经销商向家用业主打“情怀牌”一样,这实际是对光伏等新能源的一种贬低。国内推出绿证最主要的目的是替代补贴。但在国际通行做法中,特别是在自愿认购阶段,卖绿证不影响拿补贴,绿证只是额外的支持。在中国完全不是这样。
政策需要情怀,但不可依赖情怀。
一款产品,如果只能用“情怀”开路,说明只能给购买者提供的也只有情怀而非实质性的利益。但是发展新能源并非如此,它不是一个国家富裕时的“随手打赏”,而是能带来长久利益的国家命脉。同时,国外度电绿证价格远较国内低廉,更偏向于企业的公益行为而非像中国一样,将解决全部资金压力的希望都放在绿证上面。
虽然笔者认为光伏在现阶段还没办法与军事、航天航空、教育等国家花费大量经费与精力扶持的产业在重要性方面相提并论,但却坚信能源革命与能源安全的意义和战略高度在未来将与这些国家支柱领域看齐。
试想,要求上述领域摆脱“补贴”,自负盈亏,是否合理?而光伏从业人士往往因为补贴,有种莫名的“羞耻感”,笔者认为这是完全没必要的。我们并不只是索取,同时还有与之匹配甚至超出的付出。
尤其以中国光伏行业取得的成就与这几个领域类比,可谓是天下无敌的大唐铁骑,航空霸主波音公司和大学中的“哈佛+麻省理工+斯坦福”。
该为这样的百胜雄师正名了。
这也是强制绿证模式的基础之一。强制绿证,并不是给各个企业搞摊派,而是要求企业承担原本的环境义务。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绝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因此强制绿证恰逢其时,绿证买卖双方并不存在谁援助谁的关系,而是平等互利,共建共荣关系。
强制绿证的基础之二是光伏发电成本一直在飞速进步。目前绝大多数工商业企业,商业楼宇的用电价格远超光伏发电成本,这使得用能企业并不需要付出额外的成本去购买绿电。
02 强制绿证
将带来商业模式变革
2016年年底,笔者带团队进行了国内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调研。调研中笔者发现,分布式光伏收益与使用光伏电力的企业经营状况往往存在矛盾——分布式电站投资业主都倾向于在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屋顶上投资,但这些企业往往认为光伏发电这样的微薄收益是“鸡肋”。同时,由于用电企业并没有太大动力使用清洁电力,所以这是一个买方市场,光伏企业为争取屋顶往往只守着8%-10%的内部收益率,其余利润让给屋顶业主。这样的市场,补贴存在的意义,只是略微提高屋顶业主的兴趣,对于光伏企业来说,赚取的还是微利。
缺少强制性让耗能企业承担应尽义务,是中国能源政策长期以来缺失的一环。这也就造成了中国很多企业做的清洁能源发展或采购计划是由苹果公司等国外客户提出来进而推动的尴尬。
而强制绿证施行可以将买方市场重新树立供需双方的平等关系,让光伏也让环保事业变得更加成熟和商业化。
03 强制绿证
不应再限制价格与交易
其实,从去年绿证限制价格这一条可以看到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时对于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时的不确定也决定了去年绿证的失败——主管部门都没拿出坚定的信心来做,只是试水同时又对光伏企业不存在的暴利严防死守。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研究员李俊峰在去年就指出:“由于国家补贴额度是可靠的,市场上的价格不确定,存在风险的绿证价格理应更高。国家对不确定的商品应该鼓励大家去消费,不应设置价格的上限,而应设置最低价格,这样才能促进绿色能源的发展。绿证的价格上限是交易双方可以商量达成的,市场上讨价还价价格会往低走。现在规定不超过补贴价格就失去了对绿色电力的支持作用。”
笔者认为,实施强制绿证后,原则上绿证价格确实不应该超过国家补贴价格,以现有阶段中国光伏产能和成本来看,如果高于国家补贴的价格,说明绿证措施可能过严,迫使用能企业不得不花高价购买清洁电力,这也违背所有人的初衷。因此如果制定合理的强制绿证机制,还需要能源局和行业协会与企业的智慧,但一个成熟的政策理应有信心对价格不做限制。
同时,购买绿证后不得出售也不合理。各种形式的电力汇集到电网上后,实际是分不出彼此的。所以绿证代表的是企业或个人为某一额度的电力缴纳了清洁费用(照目前成本来看甚至可以做到0成本),而非特指某一度电,如果打个比喻,更像是以前用的粮票,虽然是用来领粮食的,但市场终究会让其流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