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从龙泉政府官网获悉,为加强对家庭屋顶光伏企业的规范管理,保障家庭屋顶光伏安装质量及后期维保,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既有民用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导则》(浙建设发〔2016〕292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6〕109 号)文件精神,近日,结合龙泉市实际,发改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农办以及供电公司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龙泉市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要求》(试行)。
进一步加强对光伏企业的规范管理。《规范要求》明确了不同类型的家庭屋顶安装技术要求;光伏企业的办公场所、企业员工等硬件要求;安装、运维企业的资质要求;组件、逆变器、电缆、支架等的品质和质保要求;企业与用户签订协议或合同的相关要求等。
力求简化自然人屋顶光伏项目备案手续。用户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房屋归属证明,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即可。
“十三五”时期是龙泉市发挥生态优势、发展绿色经济的关键时期,也是创建省级清洁能源示范县的重要时期。按照规划,我市将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其中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让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是重要一环。强化全民绿色能源、绿色生活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理解、关心、支持、参与家庭屋顶光伏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