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科陆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能源公司”)近日与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合作及股权转让协议》,科陆能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旭宁”)100%股权转让给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总价为270,829,909.14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科陆能源公司不再持有宁夏旭宁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宁夏旭宁总资产260,174,640.71元、总负债198,378,652.12元、净资产61,795,988.59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4,193,453.05元、净利润36,143,331.4元。
科陆电子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夏旭宁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预计本次交易可产生约500万元收益(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公司本次转让宁夏旭宁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主营业务投入,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