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陆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科陆能源公司近日与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合作及股权转让协议》,科陆能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宁夏旭宁100%股权转让给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交易总价为270,829,909.14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科陆能源公司不再持有宁夏旭宁股权。
据公告,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电力的建设、经营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户用终端系统、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元器件、电光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4,028,312,062.94元 、总负债3,254,002,447.95元、净资产728,460,974.94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470,782,473.81元、营业利润143,390,753.41元、净利润130,626,662.62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夏旭宁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预计本次交易可产生约500万元收益。公司本次转让宁夏旭宁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主营业务投入,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公司结合交易对手方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资信情况,认为交易对手方有足够的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