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第六批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电力函〔2017〕1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公司、省粤电集团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电厂、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号)的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并公示后,将广东中建电力能源有限公司等46家售电公司列入售电公司目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