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深圳市终端能源消费及其特点分析
1.6.1 深圳市终端能源消费
深圳市2004年分部门、分品种终端能源消费列于表1-17。从表1-17可以看出,2004年深圳市终端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1.63 Mtce,其中电力、柴油和汽油的消费位居终端能源消费的前三位,其三者的消费比例各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40%、28 %和14%,煤炭消费量较少,为l万tce,占消费总量的0.08%。从分部门情况来说,工业和交通业为终端能源的消费的主要部门,2004年深圳市工业和交通的终端能源消费量分别达到4.94 Mtce和4.17 Mtce,二者占深圳市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78%以上;农业终端消费为0.28 Mtce,占深圳市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2.4%。
1.6.2 深圳市终端能源消费特点分析
(1)煤炭消费特点
深圳市煤炭消费的主要用于火力发电,在工业终端能源消费中,煤炭有一定的量,但不多。2004年,工业部门煤炭的终端消费量为1万tce。主要的消费行业有造纸及纸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饮料制造业等。
(2)电力消费特点
深圳市2000年电力总消费量为183.7亿kWh,到2004年增加到381.4亿kWh,2000-2004年电力消费平均增长率为20%。电力需求增长如此迅速对深圳市供电造成了巨大压力。尤其是在当前国际油价不断升高的情况下,深圳市出现了供电紧张局势。由此造成这年煤电厂超负荷运行的状况,同时,油电发电量成本在不断上升的情况。另外,一些用电大户为了满足自身的用电需求,解决供电短缺的问题,采用了小型柴油机发电的方式,致使深圳市的小污染源大幅度上升,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2004年,深圳市分行业电力消费量分别为农业22.9亿kWh,工业218.3亿kWh,交通2.8亿kWh,商业42.6亿kWh,建筑6.32亿kWh,非物质生产部门43亿kWh,居民生活消费44.8亿kWh,分别占其电力总消费量的6%、57.4%、0.74%、1 1%、1.6%、11%、11%。由此看出,工业、商业、非物质生产部门与居民生活消费是该市主要的电力消费部门,占到总消费量的90%以上。
(3)深圳市油品消费特点
深圳市2004年油品总消费量为599.3万t.主要消费部门有电厂与交通运输部门。这年,电厂燃料油消费为220万t,交通运输部门的柴油消费量为159万t、汽油消费量为109万t,占到总消费量的38%与27%。
(4)深圳市LPG消费特点
据统计,深圳市2004年J_PG总消费量为60.32万tce,其中,工业为13万tce.商业为19万tce、民用28.32万tce,分别占到总消费量的22%、32%与46 %。深圳市LPG消费需求增长较快,2000-2004年年均增长率达到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