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创新实践
如前所述,合同能源管理诞生于市场经济完善的发达国家。合同能源管理在引入中国之初,市场经济还未充分发育,要使其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中生根、发芽,不能简单复制,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对其创新。
合同能源管理在示范推广期遇到了法律法规障碍,如何记账、如何纳税、如何签订合同缺少法律法规依据,困扰着示范公司。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突破束缚,大胆创新,先后探索出了节能融资租赁模式、节能效益销售模式、超级节能服务公司模式、混合模式,使示范推广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了世界银行/垒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
1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
环顾当今世界,财富日益向拥有知识和科技优势的国家和地区聚集,谁在创新上占优势,谁就在发展上占据主导地位。世界潮流,不可阻挡。新中国的历史证明,创新是一个国家经济实现跨越式发晨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通过一个创新,开发一个产品;通过一个产品,启动一个市场;通过一个市场,推动一个产业,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
但是,从总体上讲,我国技术创新能力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在一些领域我们的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至少要落后二三十年。如果我们亦步亦趋地跟在发达国家后面发展,那么我们将永远难以摆脱落后的状况。我们能否顺应世界潮流,抓住科技革帝带来的发展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关系着我国在新世纪的国际地位,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兴衰荣辱,关系着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
创新之一节能融资租赁模式
一、节能融资租赁模式的由来
在当时的法律法规条件下,节能效益分享合同在交易形态、设备所有权归属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为解决这一问题,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取得融资租赁资质后,将融资租赁理念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因为,融资租赁和合同能源管理都具有“投入”的特征。融资租赁的租金只要来源于租赁设备产生的节能效益,就完全满足了合同能源管理的两个特征。一种新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融资租赁模式由此产生。
二、节能融资租赁模式的概念
节能融资租赁模式是指节能服务公司自行或按照用能单位的意愿购买节能设备,租赁用能单位使用,用能单位以节能设备产生的节能效益支付租金的一种商业模式。
三、节能融资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1.租赁标的物的属性不同
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不必是节能设备,且必须根据承租人意愿采购;而节能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则必须是节能设备,可能是根据用能单位意愿采购,也可能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按照自己的意愿采购。
2租金来源与金额确定方式不同
融资租赁的租金一般是根据购买租赁物的成本及利率确定,不问租金来源;砸节能融资租赁的租金必须与节能设备产生的节能效益挂钩,且不大于节能效益。
3.风险承担不同
融资租赁出租人不最担任何风险,融资租赁合同一旦签订不可撤销;节能融资租赁出租人(节能服务公司)则承担风险,租金多少取决于节能效益,租金总额具有不确定性,节能融资租赁合同在出租人(节能服务公司)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设备的情况下,如达不到合同要求,承租人(用能单位)可以撤销合同。
4.合同义务不同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不负有设备维护等义务;而节能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节能服务公司)则负有维护设备运行、保证节能量等义务。四、节能融资租赁模式解决的问题
1)解决了交易形态、设备所有权归属不确定性问题
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节能量保证模式、能源费用托管模式都存在交易形态、设备所有权归属不确定的问题。即,交易形态是买卖是销售是投资还是服务难以确定,设备所有权在合同期间是完全所有权还是部分所有权难以确定。节能融资租赁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确定交易模式和设各所有权的归属。
2)解决了会计核算无依据问题
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节能量保证模式、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如何记账、核算在会计制度中没有规定。节能融资租赁可按照会计制度关于融资租赁的规定进行记账和核算。
3)解决了纳税适用问题
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节能量保证模式、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如何纳税在税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只能按设备销售纳税。节能融资租赁可按照税法中关于融资租赁的规定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