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资源是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尤其是资源比较富裕地区,围绕资源变经济,离不开资源的就近转化增值这一重要过程,而电力作为工业的基础性产业,是最初级的燃料资源转化载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要素。因此,对电力体制的研究,实质上就是对区域内经济发展重要要素条件的研究。为了切实掌握兴义市电力(地方电网)体制现状,排除电力体制不畅对经济发展和电力行业自身发展的影响,州政协七届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兴义市电力(地方电网)体制情况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主要面向发电企业、网公司、用电企业和市、镇人民政府。具体到了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兴义供电局、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步步升铁合金、金光焦化、桑力洁净能源、威舍镇政府(开发区)、兴义市政府。在调研中,委员们更进一步清楚了兴义市目前的电力(地方电网)体制现状:兴义市地方电网最早主要由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顶效电力公司三部分组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人员配置。
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前生是兴义市南江水利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以鲁布革留存电量(1.2亿千瓦时)为主,通过小水电(31座,总装机23.2万千瓦)上网、趸售南方电网电量形成的发供电一体的电力企业。2002年,按照国家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将南江集团公司电网资产剥离重组,成立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由贵州省电网公司兴义供电局“代管”,承担着兴义市26个乡镇、377个行政村、121671户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服务。到2011年底,兴义市地方电网有110千伏变电站4座,110千伏变压器7台,变电总容量236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14座,35千伏变压器24台,变电总容量147.55兆伏安。2011年兴义市全社会用电量36.8亿千瓦时,其中兴义市地方电网供电电量14.56亿千万时(购进云南电网1.72亿千瓦时、贵州电网7.34亿千瓦时、地方小水电5.5亿千瓦时),占兴义市全社会全年全部用电量的39.6%。
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义供电局在兴义市实行划片区供电,在兴义市的中心城区,市电力公司负责供应坪东片区、下午屯片区,兴义供电局负责供应老城片区、丰都片区、桔山片区。兴义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域的10千伏及以下的负荷全部由兴义市电力公司供电。
委员们同时也感受到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电力资源发展的积极性和排除体制机制障碍,寻求电力发展带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迫切愿望。一是电力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兴义市电力网络资源依托鲁布革电站的建设而建设,1998年,为解决库区土地淹没及移民安置每年鲁布革电站发电量留存5%的电量给兴义市政府,政府就此投资建设了市网,并开始培育电力市场,发展用电负荷。特别是2002年3月,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有关政策要求,市政府将部分电网资产剥离出来,成立了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电网公司兴义供电局“代管”。代管后,公司在管理和网架建设上,借助电力体制上的一些特殊政策,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2011年底止,已经形成电网资产4.57亿元,110千伏线路6条172.1公里,35千伏线路35条390.5公里。售电量已经接近15亿千瓦时,最大负荷216.3MW;二是积极推进电源点建设。借助自己的网络资源和兴义市辖区内丰富的水能资源和煤炭资源,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这几年分别建成和收购了老江底电站、中寨电站、纳灰河梯级电站、普梯梯级电站、黄泥河梯级电站、纳省河电站、木贾河电站等31座小水电站。2012年又以合作合资方式在万屯开工建设2х350MW千瓦燃煤机组;三是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至今,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较好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2008年、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时,公司主动让利下游企业,比如高载能企业的电石、铁合金等,使企业在市场下滑、价格低迷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了生产,保住了市场、稳定了职工就业,度过了难关;四是千方百计寻求电力体制创新发展。兴义市委市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结合资源、交通、区位等条件禀赋,提出要加强地方电网建设,实现煤电铝一体化、煤电钢一体化、煤电化一体化、煤电油一体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业共同发展(一网“五化”一业),把电力体制创新发展、突出资源优势,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批准了兴义市地方电网发展规划和《贵州省兴义市郑鲁万工业园区电网配套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到“十二五”末,市地方电网形成两个环网供电网架,辐射兴义其他乡镇的110千伏安及以下负荷,地方水、火电站发电量通过地方电网直供用户,实现“水火并举”、“西电西用”的发展格局。为了规划的实施,市委市政府还批准成立了由市阳光国资控股,顶效电力公司、市水利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参加的阳光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一期电网项目投资18亿元。目前规划实施的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
通过调研,委员们同时也了解到,尽管兴义市电力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问题。一是体制不顺,制约了网架建设和农网改造。由于兴义市电力体制是以“代管”方式存在,南方电网公司一直要求取消代管、理顺体制,纳入大电网管理。多种原因始终未果。因此,市电力公司由于起步晚、家底薄、实力弱,在电网建设投入上手长衣袖短,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电网网架投入不足,导致电网载荷能力不强、安全性差。其次是农网改造,国家是以两大电网公司为贷款主体实施,市电力公司只能通过南方电网公司才能得到国家农网改造专项贷款,自己作为法人实体,得不到中央农村电网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使部分乡镇的农村电网改造和升级改造工作严重滞后;二是市场化发展电力力量匮乏。由于市电网和南方电网的“代管”关系,虽然市电网事实上是独立于南方电网之外,但是,始终没有得到南方电网的默认,使发展只能靠市公司自己和政府的力量推进,市场化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发展的步伐无法加快;三是负荷发展与电源点建设矛盾突出。随着兴义市工业化步伐加快,电力供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就兴义市电网目前的供电方式(以贵州电网为主、云南电网与地方小水电为辅供电)已经无法满足发展的需要。以2011年供电为例,兴义市地方电网供电量14.56亿度,其中,购进云南电网1.72亿度、占比11.8%,购进贵州电网7.34亿度,占比50.4%,地方小水电发电5.5亿度,占比19%。全年兴义市全社会用电总量是36.8亿度,如果把小水电发电供应量和云南电网购进量扣除,2011年兴义市全社会用电量的80%要靠贵州电网网间交易供给,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供电一体化企业,显然电源点建设没有跟得上兴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电力资源对发展的“硬约束”还远远没有解除。
当前,全州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州委州政府对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通过“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通过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来缩短和别人的差距,到“十二五”末达到“7个倍增”的发展目标、“五个高于”的发展速度,实现和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工业化显然是主要抓手,而电力资源又是发展工业化的重要条件。因此,结合调研的情况以及兴义市电力发展的客观实际,对兴义市电力体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把兴义市电力体制改革的落脚点统一到创造能矿资源差别化优势条件上来
国家对电力体制改革十分重视,早在2002年就以(国发[2002]5号)文下发了《国务院颁布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提出: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人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鉴于改革还在不断探索和完善过程之中,与国家的要求还相距遥远,现在执行的全国统一目录电价政策,导致资源能源富裕地区,发展的差别化条件被弱化,对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形成了无形制约。因此,兴义市电力体制改革的落脚点就是要重新彰显能矿资源的比较优势,就电力体制而言,需要的是一种有利释放生产力和要素条件整合促进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的是降低生产加工的电力成本和加工用电力的保证。所以,兴义市电力体制改革,不论选择什么方式,其最终落脚点均应以创造优于全省乃至全国的能矿资源差别化条件为前提,真正拥有电力资源的终端定价和配置权;
二、加强和南方电网的沟通和交流,让兴义市电力体制改革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电网是比较特殊的电力资源,他的建设和发展一定不能脱离国家网架主体,否则就形不成电网跨区域的消纳作用,“窝电”或“缺电”现象就会发生,就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浪费或贻误发展机遇。因此,兴义市电网的发展最好是在大电网支持下,谋求发供电结算机制和定价权限的相对独立,建议要和南方电网加强沟通和感情交流,尽可能取得他们的支持或参加,争取在南方电网支持的前提下,让兴义市电网的发展得到市场认可,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三、坚持市场化方向和依靠市场力量推动兴义市电力体制改革。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1]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第三条,配套政策措施(三)指出:“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取消县级电网企业“代管体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公平自愿原则,通过无偿划转、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 建立有利于促进农村电力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地方管理的电网企业也要深化改革,鼓励与大电网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或融合,提高供电能力和水平。”国家对农村电网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兴义市电力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兴义市电力体制改革要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走政府推动、市场定位、企业为主发展的路子,以兴义市阳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优势企业参加,在大电网的支持指导下,建立起以地方电网骨架为平台,小水电、留成电、趸售电、自备电电源等为主体的供用电机制,实现“能(水电、火电及其它电源)—网(电网)—用(用户)一体化的紧密型或聚合型发展新格局,同时要争取得到省委、省政府支持,把其作为贵州省农村电网改革和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的先行试点县市;
四、州委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兴义市电力体制改革。
兴义市经济总量在全州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兴义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委市政府已经把电力工业的发展作为全市实现跨越发展的突破口,在寻求电力体制机制创新和电力发展上已经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建议州委州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该项工作,成立专门班子,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形成和南方电网的沟通和交流机制,积极谋求南方电网参加或认可兴义市电力体制改革,必要时报请省委省人民政府帮助协调,推动该项工作能够尽快推进。同时,通过对兴义市电力体制的改革,围绕“三个新区(试验区)的建设,尽快启动对全州能矿资源发展规划的修订工作,结合矿产、水、交通、环境、土地等要素资源承载情况和区域内各经济版块发展的相对分工,科学合理布局电源点建设,促成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煤电重(重化工)早日招商成功,落地建设。
参加调研人员:
向和刚 州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州经信委党组书记
聂建平 州政协党组成员、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周胜华 州政协委员、州工信委总经济师、州中小局局长
熊建坤 州政协委员、州水利勘察设计院院长
龙 金 州园区办主任
龙于海 州政协经济委综合科科长
杨 勇 州政协办公室工作员
州政协七届委员会
兴义市电力体制调研组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