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发电权交易市场的交易
发电权市场有两种交易模式。一种是经纪人交易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由电力调度交易中心集中撮合。另一种是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只是提供一个交易平台,由交易双方协商交易,由电力调度交易中心确认。
第二种双边模式与一般的商品交易并无二致,不再赘言。这里我们简单介绍一下经纪人模式。
经纪人交易方式的买家按照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优先级;卖家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优先级。首先撮合优先级最高的买家和卖家的交易,交易的成交价格为卖方报价和买方报价的平均值,然后撮合优先级次高的市场成员的交易。经纪人方式组织交易的核心思想是“高低匹配”。
发电权交易中的须遵从一下市场的约束条件(注意,并非机组的约束条件)。鉴于电力工业对国民经济生产的重要性,再未开放金融市场之前,发电权交易最终必须进行物理交割,不允许进行空对空的投机操作。如:在辅助服务市场中中标的发电公司,如AGC机组、备用服务机组,在发电权交易市场中必须保证其提供辅助服务的能力,因此其转让和出售发电权不能使其运行点脱离可提供辅助服务的区域。发电公司购入的发电权加上已经中标的出力不能超过其最大装机容量。发电公司出售的发电权不能超过其已经中标的总出力。东北电力市场规则规定,购入发电权的同时,不允许出售发电权,避免市场过度的投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