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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概论》电力监管—信息披露

2018-08-08 17:07:32 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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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的健康运营与发展需要保持一定的透明性,以利于监管机构、市场成员、独立研究者发现市场中的投机行为,发现市场规则、技术标准等的缺陷或者市场的不公平、低效率等问题,对监管机构和市场成员保持必要的舆论压力。

第7节 信息披露

电力市场的健康运营与发展需要保持一定的透明性,以利于监管机构、市场成员、独立研究者发现市场中的投机行为,发现市场规则、技术标准等的缺陷或者市场的不公平、低效率等问题,对监管机构和市场成员保持必要的舆论压力。

合理、有效地披露市场信息,是电力市场监管的基础。研究电力市场中应披露信息的范围、披露方式,以及市场评估方法,对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不同的市场结构、市扬体系下,电力市场中应披露的信息是不同的。比如,在只开放发电竞争的市场中,对电网公司的监管重点是防止电网公司不向发电厂平等开放电网,电网公司应披露的信息根据其可能的违规行为而设置。在允许用户参与市场竞争后,电网公司是否平等地向用户开放电网也是监管的重点,同样,信息披露中也应该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公平行为而设置信息披露。

针对我国发电侧电力市场结构下的监管问题,本书着重探讨发电厂、电网公司、调度交易中心、监管机构披露信息的义务,探索对市场运营情况进行评估的重要指标及其意义。 按照信息流向的不同进行分类,电力市场监管中的信息披露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市场成员和调度交易中心定期或者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向监管机构提供数据和信息;

2、调度交易中心定期向市场成员公布市场和系统信息;

3、监管机构制定评估指标,根据市场成员提交的信息和市场交易情况,对市场成员的行为以及市场宏观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指标。

电力市场监管的信息流通中,主要的受众是监管机构和公众。发电厂、电网公司、调度交易中心都应向监管机构提供信息,这些信息是监管机构评估市场运营情况的基础。监管机构和调度交易中心应向公众(包括市场成员)发布市场运营的相关信息,保持市场的透明度。

7.1监管机构的信息获取

监管机构制定信息目录,要求市场成员定期按照信息目录向其提供信息,称为“监管数据目录”。发电厂、电网公司、调度交易中心应按照监管数据目录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供信息。

为保证监管机构顺利开展工作,监管机构也可不定期要求特定市场成员提供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不在监管数据目录的范围内,市场成员有义务向监管机构如实提交信息,监管机构也应根据市场成员的要求履行对这些信息保密的义务。

监管机构还可从公众渠道获得相关信息。

一、电网公司向监管机构提交的信息

监管机构对电网公司的监管主要是两方面:第一、确保电网公司的成本真实,遏制不合理开支,控制电网运行成本;第二、防止电网公司滥用权力,影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为此,电网公司应向监管机构提交其与成本相关的信息,与市场竞争相关的信息,以及阻塞信息等。

1、与成本相关的信息

为保证电网公司的成本真实,电网公司应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关财务数据,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等。如,电网公司向监管机构提交的年度财务信息应包括:上一年度电网的还贷费用、电网的折旧费用、电网的维护与检修成本、电网建设费用、人力资源开支与差旅费等。

电网公司及其下级机构负责从用户端收取电费,监管机构监督其是否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的规定向用户供电,并按照核定电价收取电费。

电网公司应向监管机构提交如下关于供电的信息:总供电量、各类用户用电量(如工业用电、商业用电、农业用电等)、综合供电价格等。

2、与市场竞争相关的信息

电网公司危害市场竞争的主要方式是人为造成阻塞,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主要途径是制定不合理的线路改扩建计划、制定不合理的线路检修计划、规定输电走廊不合理的传输极限。

电网公司可通过制定不合理的线路改扩建计划,拖延对经常发生阻塞线路的改扩建,导致阻塞线路送电端的发电厂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处于不利地位。为防止该行为,评估电网公司建设和管理输电线路措施的合理性,电网公司每年应将如下信息向监管机构报告:上一年度各主要输电断面的阻塞情况;下一年度计划改扩建的线路;改扩建线路两端的电源构成、供需情况,线路改扩建的效益分析等。如果电网公司计划改扩建的线路中,没有及时改扩建阻塞严重的线路,电网公司应向监管机构说明原因,分析该线路改扩建的投资/收益比,是否有替代方案等。

电网公司可通过制定不合理的线路检修计划,进行不合理检修,故意保留可用输电容量,导致阻塞线路送电端的发电厂在特定期限内处于不利地位。为评估输电线路检修计划的合理性,电网公司应向监管机构报告输电线路的检修计划,包含如下信息:检修线路在检修前的运行状态、检修的原因、检修计划持续时间与实际持续时间、检修线路同一断面其他线路的运行情况、线路检修是否导致或者加重阻塞等。

电网公司可通过不合理地规定输电走廊传输极限,使其低于实际可用容量,导致阻塞线路送电端的发电厂在市场竞争中较长时间处于不利地位。若市场成员向监管机构投诉,监管机构应组织对电网公司规定的传输极限进行论证。电网公司应提交如下信息:输电走廊的基本信息(起点、终点、电压等级、线路材质、布线方式、经过地区的气候条件与污染情况等);输电走廊传输容量受到的约束条件;电网公司计算出的稳定极限,以及在实际运行中保留的裕度等。监管机构应组织分析论证和试验,评估电网公司规定的传输极限的合理性。

3、阻塞信息

电力市场运营中实际发生阻塞时,电网公司应向监管机构报告如下信息:阻塞线路的极限传输容量、发生阻塞的时段、各阻塞时段的实际潮流与受阻容量、发生阻塞当天传输的总电量、同一断面其他线路的传输容量和实际潮流等。通过分析上述信息可判断阻塞是否合理。

为保证电力市场的透明度,上述信息电网公司除应向监管机构报告,还应向市场成员公布。电网公司是非营利机构,同时又是发电侧电力市场中的单一买主,以上信息均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且不构成电网公司的商业秘密,应向市场成员和社会公众发布。

二、发电厂向监管机构提交的信息

对发电厂个体的微观监管,主要日的是防范、惩戒发电厂的违规行为。为实现监管目标,监管机构应全面掌握发电厂的技术特点,以及与成本相关的信息。

1、发电厂的基本信息

发电厂的基本信息包括:电厂类型、装机台数、各机组投产时间、计划退役时间、各机组装机容量、母线额定电压、主变高压侧额定电压等。

发电厂的基本信息应在入市前向监管机构申报,一次申报即可。

2、机组的技术信息

不同类型机组的技术特点有较大差别。根据机组的技术信息和市场行为,监管机构可判断发电厂是否存在物理保留措施的行为。

火电机组的技术信息主要包括:单机容量、最小技术出力、短期超载能力、爬坡速率、最小持续运行时间、最小持续停机时间、热启动持续时间、冷启动持续时间、是否具备AGC调频装置以及调频速率、强迫停运率等。其中,强迫停运率每年或者每月定期申报,其他数据一次申报,变化时申报修改。

水电机组的技术信息主要包括:单机容量、强迫出力、保证出力、调节能力、水头损失率、水轮机效率、是否具备AGC装置以及调频速率、死水位与死库容、正常高水位、有效库容、水库工作深度、汛前水位、防汛水位、防洪库容、是否为梯级水电、所属流域的汛期及其主要水文特性。这些信息一次申报,变化时申报修改。水电厂还应每年或者每月申报强迫停运率,每天申报当前水位。

机组的可用容量应根据其技术特点和边界条件,在合理的范围内波动。监管机构可通过对发电厂可用容量的评估,及时发现并防范发电厂采取物理保留措施投机。监管机构还可利用所掌握的发电厂的技术信息,全面掌握电力市场的运营情况。

3、与成本相关的信息

在电力市场中,发电厂的成本包含固定成本(FC)、变动成本(VC)、机会成本(OC)等。发电厂的报价应基于上述成本,在合理的范围内浮动。监管机构掌握发电厂与成本相关的信息,可防范发电厂实施经济保留措施的投机行为。

监管机构根据发电厂提供的以上信息,以及从公众信息渠道获取的其他信息,可测算各个发电厂的总成本。将发电厂的报价与其总成本和机会成本比较,判断其是否实施经济保留措施。而当发电厂报价低于单位变动成本时,则可基本认定发电J‘在进行恶性竞争。

三、调度交易中心向监管机构提交的信息

调度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市场交易和调度。我国日前为了防止发电厂过度投机,保证系统安全,保留了部分机组为非竞价机组。日.部分非竞价机组为电网公司所属。

对调度交易中心监管的主要内容是确保调度交易中心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电力市场的交易与调度。在每次交易后,调度交易中心应向监管机构提交每个市场中发电厂(机组)的报价数据与中标结果,以及全部的市场交易信息,包括需求信息、各种约束条件等。调度交易中心修改交易计划,或者为了保证系统平衡与安全采取了非市场手段时,应保留实时的系统状态和调度指令记录,以备监管机构调查与审核。

四、监管机构从公众信息渠道获取信息

监管机构可以从公众信息渠道获取部分信息,分析电力企业的外部环境,结合各企业提交的信息,全面模拟分析企业的行为。

从公众信息渠道获取的部分重点信息如下:

1、各种燃料价格,如各种材质的煤、油;

2、各种税款的税率,如增值税、营业税;

3、电力行业各种主要设备(硬件和软件)价格行情与主要生产厂家等。

燃料价格将显著影响火电厂的变动成本;各种税款的税率也是发电厂的主要成本构成之一。

7.2监管机构应发布的信息

监管机构从发电厂、电网公司、调度交易中心以及公众信息渠道获取了监管所需的信息后,根据对这些信息的分析、评估,向市场成员与社会公众发布电力市场运营的评估指标以及监管机构的工作报告。

监管机构公布的统计指标应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市场成员个体进行评估的指标;二是对市场宏观运营情况的评估指标。同时,由于监管机构工作的适度公开化是电力市场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之一,监管机构应定期发布工作报告。

7.3调度交易中心应发布的信息

调度交易中心负责组织交易,并进行调度,因此调度交易中心应向市场成员发布与市场交易有关的信息,以及调度中的相关信息。

一、预测与需求信息

在每次市场交易前,调度交易中心应向市场成员发布预测与需求信息。以年合同市场为例,调度交易中心应发布如下信息:

1、负荷预测信息;

年度负荷预测信息包含卜- -年度各月的预测电量、电量在各主要负荷节点的分布、各大行业用电量、月最大负荷等[10]。

2、年合同市场的竞争电量;

3、价格预测信息;

4、年度检修计划;

5、非竞价机组计划发电量等。

调度交易中心公布上述信息,可让发电厂对市场供需情况有明确了解,保持市场透明度。

二、交易信息

在交易结束后,调度交易中心应发布如下信息:市场中的出清价格、平均价格,以及阻塞信息等。

市场成员的报价和中标结果

市场成员的报价和中标结果是市场成员的私有信息,尤其是市场成员的报价数据,体现了市场成员的报价策略。

延迟一定时间发布市场详细信息能够更好地发现市场中的共谋行为。公布市场成员的报价信息将有可能使其他市场成员了解到其成本信息,并可能泄露其报价策略信息,但市场成员未来的成本和报价策略信息与以前可能是不同的。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相隔6个月时,系统的运行方式一般有较大差别,供需情况也有较大变化。鉴于以上分析,调度交易中心可以延迟6个月滚动公布发电厂的报价和中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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