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炉。5月22日,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联合公布该《方案》,用5年左右时间,我省确保完成电代煤等150万户以上、争取达到200万户,力争新增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1500万平方米、全省总面积争取达到3000万平方米;形成城区供暖集中化、城郊县城供暖多元化、全省取暖清洁化的冬季取暖新格局。《方案》明确,积极开展电供暖、热泵取暖、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生物质成型燃料、空气热能、工业余热采暖等示范试点。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各地加快供热管网公平开放,提高运营效率。
1主要目标
到2021年城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
《方案》明确,全面、分类、有序推进各地清洁取暖,重点布局城郊及县城,积极带动农村地区。同时,制订实施优惠价格政策。
城市城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发展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到2021年,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力争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全部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
城郊及县城: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着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和各种可再生能源供暖。到2021年,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力争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有条件的地区清洁集中供热延伸覆盖20%左右。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沼气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农房节能改建启动示范,节能取暖设施得到推广。到2021年,农村取暖能源消费结构趋于优化,取暖效率明显提升,基本形成洁净煤、秸秆固化炭化燃料、太阳能、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电能互为补充的能源供给和消费新格局。
燃煤和排放:到2021年,全省取暖用散煤减少200万吨以上,取暖燃煤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
2实施计划
三年示范推广期加两年巩固强化期
全省将集中精力,以城郊和县城为重点,全力推进散煤采暖清洁化替代,大幅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创新改革,将以城市城区为先导,加快取暖方式优化和有机互补;精心谋划,以城郊和县城周边农村地区为突破口,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利用,提高清洁供暖比重。
记者注意到,《方案》明确,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7年一2019年,为三年示范推广期,在全省各地因地制宜示范各类工程,冬季清洁取暖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阶段:2020年一2021年,为两年巩固强化期,总结示范工程成果经验并推广应用。
3重点任务
落实气源各市州要推进“煤改气”
《方案》要求,各有关市州加大现役热电联产供热范围内燃煤小锅炉关停力度。加快推进全省现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含自备)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逐步扩大改造范围,适时对未列入关停计划的30万千瓦以下小型热电联产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所有燃煤锅炉必须达标排放,并安装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
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各市州推进“煤改气”,应根据具有法律约束的供气协议制定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加快集中供热区调峰和应急热源天然气改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研究制定75%或更高节能要求的地方标准。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全省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全部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逐步实施既有住宅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多方开拓气源,积极争取上游天然气供给量。同时,开展全省冬季取暖用清洁能源运输“绿色通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