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6〕1096号)的要求,现将2016年我区符合条件的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名单(第三批)(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和意见。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8日
地址: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702房
邮政编码: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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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