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政府发言人吕克·沙泰尔20日宣布,法国环境部长让-路易·博洛当天向内阁会议提交了新的二氧化碳排放税方案。
去年年底,法国宪法委员会以涉及太多例外为由,推翻了政府推出的二氧化碳排放税法案(简称碳税法案)的最初版本,使其无法于原定的2010年1月1日生效。法国总理菲永随后表示,政府将在“充分考虑宪法委员会的意见”后提交一份新修订的方案。
按规定,工业企业、社会团体以及非政府组织等相关各方将从2月起对法国环境部长当天提交的这一方案进行讨论,以确定草案最终内容,并在今年春季将草案送交议会审议。
据悉,在新方案中,针对法国个人和家庭的内容没有任何变化,依然按照排放每吨二氧化碳征收17欧元的标准收取。法国政府希望通过这一举措,鼓励民众减少对化石燃料的消费,在交通和取暖等方面采取更加环保的方式。在针对法国境内企业方面,一些比较“敏感”的行业可以继续享受免交碳税的待遇,如农业、渔业以及陆路和海路运输等。
新方案的不同之处在于,已经加入欧洲碳交易排放机制的1018家企业也必须缴纳碳税。
分析人士指出,这1018家企业主要涉及高能耗和高排放的钢铁、水泥等行业,如果按照排放每吨二氧化碳征收17欧元的标准收碳税,将为这些企业带来沉重负担,对其商业竞争力造成损害,但如果政府采取减税等措施进行补偿,也将面临巨大阻力。
2009年9月,法国总统萨科齐公布从2010年1月起在国内征收碳税的决定,但由于征收方案涉及面广、影响大,在法国国内引发巨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