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今日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长江电力的通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长江电力均已收到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函件,函件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和长江电力均已被选定为现由上海华东电力发展公司持有上海电力18.92072%股权(该部分股权属于“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项目”股权)的受让方。
其中,中电投集团将受让该部分股权中的8.92072%,共计139475889股,受让价格为6.25亿元;长江电力将受让该部分股权中的10%,共计156350500股,受让价格为7.0068亿元。国家电监会日前已发函要求受让方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尽快完成协议中规定的受让方应成就的各项交割先决条件,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披露和/或申请。
上海电力2006年年报披露的股东资料显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已持有公司60.82%的股份,而上海华东电力发展公司则持股18.92%,为上海电力第二大股东。这意味着,一旦上述与“920项目”有关的股权转让实施,上海华东电力发展公司将不再是上海电力股东,而长江电力则将以10%的参股比例,成为上海电力的第二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