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获悉,该公司董事会已于2月9日批准了实施扩大对华电力出口项目的战略,扩大对华电力出口战略计划,通过扩大远东地区电力生产能力分阶段增加对华电力出口。
据悉,该公司将成立全资子公司-东方能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工作,东方能源公司法定资本为5000万卢布(合1471万元人民币)。俄罗斯对华预定出口电量为每年600亿千瓦时。该战略将基于俄罗斯统一电力股份公司与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在2005年至2006年间所达成协议的对华电力出口协议。
该计划将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将在2008年启动。第一阶段内,俄罗斯统一电力股份公司计划每年向中国供应36亿至45亿千瓦时电力,计划铺设一条长度为145公里的500千伏输电线路,将俄罗斯东部与中国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省的电力系统连接起来。
目前,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中央调度局和电力平衡预测局证实了出口的技术可行性。
在项目第二阶段,俄预计2012年前对华电力出口增加至每年180亿千瓦时。
为此,该地区还将在现有露天煤矿的基础上建设两座发电能力为3600兆瓦的热电站;第三阶段俄预计将对华电力出口增加至每年380亿千瓦时。
此外,该公司还计划再建设几座总发电量为7200兆瓦的燃煤电站。此外,还将另行审议出口其他水力发电站所发电能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