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济南召开。
会议提出,2014年底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提出“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作为行业服务载体,将不断为电力企业搭建更大、更具实效的交流平台,促进供电、发电、施工、科研等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经验交流;搭建山东省电力行业团工委平台,发挥团青组织优势,促进电力行业青年成长成才;搭建电力科学技术协会平台,加强电力行业科技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探索推进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同时,推进法律咨询平台建设,探索成立电力行业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