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能源局印发了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方案要求,到2020年,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有序有效推进;完成西藏等地区农村通动力电,实现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动力电全覆盖。
方案提出,在各级各类能源“十三五”规划的中期评估、调整以及相互衔接中,将贫困地区能源建设摆上更为重要的位置,在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允许、经济可行的情况的,煤炭、煤电、油气、水电等资源开发利用类重大项目、跨区域重大能源输送通道项目以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优先在贫困地区布局建设。
加快推动贫困地区流域龙头水库和重大水电项目建设,以西南水电开发为重点,尤其是“三区三州”地区,力争到2020年开工建设常规水电6000万千瓦;加快建设安金寨,陕西镇安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下,支持西部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扶贫工程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批复和项目核准工作,促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序开发煤炭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