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甘肃电投发布公告,公司于2014年定增收购的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汇风电”)三年期业绩承诺未能达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向公司支付了剩余业绩补偿资金112032409.23元。
2014年7月,甘肃电投定增募集资金后收购电投集团持有的酒汇风电100%股权,彼时电投集团就酒汇风电2015-2017年业绩实现情况作出承诺,三个年度累计实现的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15475.07 万元。若利润低于业绩承诺,差额将由电投集团进行现金补偿。
截至目前,电投集团关于酒汇风电的业绩承诺已履行完毕。2017年5月,电投集团向上市公司支付了2015、2016年度业绩补偿资金301666849.31元。2018年5月17日,电投集团再次向上市公司支付剩余业绩补偿资金112032409.23元。
甘肃电投称,酒汇风电2015-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预期,主要是受区域性弃风限电、参与市场电量交易等因素影响,风电、光伏电站发电量未能足额上网,上网电量及结算电价未达预期,发电收入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