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监管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长沙召开,湖南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委员会秘书处主持,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受托组织,来自全国各地的15名专家共同审查通过了由湖南监管办会同长沙理工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制的《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监管规范》送审稿。
近年来,全国各地普遍开展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无依据、无标准、无秩序的“三无”问题较为突出。2014年,湖南能源监管办向国家能源局专门行文反映了这一问题。国家能源局和电标委对此高度重视,委托湖南能源监管牵头组织研究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监管的技术标准,编制规范,并全程指导帮助我办开展工作。我办会同长沙理工大学,通过基础调研、大纲编制、标准起草、内部汇报审查、对外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历时两年,数易其稿,完成了送审稿编写工作。
经过技术审查,专家一致认为,《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监管规范》送稿清晰地提出了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过程中监管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是一个有价值、可操作、能够解决监管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规范,并对其中的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湖南办将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继续会同长沙理工大学修改相关内容,提交标委会年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