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交接试验标准
第15.0.1条 电力电缆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绝缘电阻;
二、直流耐压试验并测量泄漏电流;
三、检查电缆线路的相位。
第15.0.2条 测量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值不作规定。
第15.0.3条 直流耐压试验并测量泄漏电流。
一、直流耐压试验标准见表15.0.3。
1. 表15.0.3
表中:U为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
2.电除尘器用直流电缆敷设后的直流试验电压为2倍额定电压,试验持续时间为10分钟;
3.交流单芯电缆的护层绝缘试验标准,按订货协议进行。
二、试验时,试验电压可分4~6阶段均匀升压,每阶段停留1分钟,并读取泄漏电流值。测量时应消除杂散电流的影响;
三、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泄漏电流的三相不平衡系数不大于2;
当10千伏及以上电缆的泄漏电浪不小于20微安和6千伏及以下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微安时,基不平衡系数不作规定;充油、橡胶、塑料绝缘电缆的不平衡系数也不作规定;
四、泄漏电流只作为判断绝缘情况的参考,不作为决定是否能投入运行的标准;
五、电缆漏电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电缆绝缘可能有缺陷,应找出缺陷部位,并予以处理:
1.泄漏电流很不稳定;
2.泄漏电流随试验电压升高急剧上升;
3.泄漏电流随试验时间延长有上升现象;
第15.0.4条 检查电缆线路的相位。
两端相位应一致,并与电网相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