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配电网节能改造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又一新举措,对于电力行业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风险与效益并存,开展对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研究,从宏观经济、技术、市场、财务、运营等方面具体分析,同时给出风险防范和管控的相应措施,为配电网节能改造提供建设性的措施。
1 合同能源管理与配电网节能的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20世纪70年代中期进入我国以来,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种理想的以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按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节能量保障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运作模式。目前,我国节能效益分享型应用最为广泛。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能源审计、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等费用由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用能单位无需投入资金。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并由此收回投资,取得合理利润。合同期满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用能单位所有。中低压配电网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损耗占整个电网损耗的50%左右,是电网节能降损的关键所在。
当前,我国的配电网还存在如下问题:电源点少、线路供电半径大、升级改造面低,配变容量不足、供电线径较细、综合调压能力弱,无功电源建设滞后、无功容量配置不足、感性负荷较多,自动补偿比例偏小、补偿方式不合理,从而造成低电压、低功率因数问题,使得线损率较高。
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是电网公司提倡采用的一种节能改造模式,节能公司进行项目投资,电网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无需投入资本性资金,待项目建成并达到节能预期后,电网公司与节能公司共同分享节能效益。这一创新模式可增加配电网改造的投资渠道,解决用户低电压及供电卡口问题,改善供电质量,对推进节能减排都具有重要意义。
2 配电网节能风险分析
2.1 宏观经济政策影响
项目合同期较长是影响配电网实施节能改造的一个典型障碍,主要造成两方面风险:一是税收风险。按照《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发展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项目既可以享有税收扶持政策(在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均享有税收优惠),也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但申请该项政策福利需要的节能量较大,一般很难满足要求,因此,此风险属于不可控的。二是利率风险。项目的承担单位,需结合自身情况,对融资渠道进行充分的考虑,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等级,国家相关政策也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专门的融资服务,加之当前我国利率处于下降趋势,所以项目前期融资风险较小。
2.2 技术风险分析
当前无功补偿对配电线路及公用台区的降损节能效果明显,原理简单,技术成熟。项目拟采用的低压无功补偿设备是智能型自动无功补偿装置,设备运行更可靠,补偿效果更经济,尤其适用于配电网低压侧无功补偿,因此技术风险非常小。但同时,随着无功补偿技术的不断进步,可能会有更适合于配电网低压侧无功补偿的技术和产品出现,从而造成现有无功补偿设备的停用或替换,影响到项目的寿命期,形成资源浪费现象。
2.3 市场风险分析
目前国内节能服务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综合降损节能是当前电力行业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无功补偿的降损节能效果也已在综合降损节能试点工作中取得成效,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配电网节能项目,在运营维护中,不损耗常规能源,也无产品产出,故节能效益仅受电费的变化的影响。电费是由国家核定价格,不受市场因素的制约,电价大范围波动的可能性比较小。节电效益的计算方式一般采用合同约定的电价,但我国电价水平较低,项目回收期较长,使得资金回收风险较大。
2.4 运营风险分析
项目的运营风险主要在于合同期内设备的质量、使用寿命及后期运营维护。设备的平稳运行是电量节约的基本保证。在设备选购时,应对设备各项参数及要求进行详细限定和说明,以确保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寿命。设备的平稳运行还受施工质量、运行环境、外力破坏、台区负荷变化等因素影响。且电网设备的增加,也将导致电网故障率高,降低电网安全性,增加了故障可能性。因此应建立巡检机制,加强运维管理,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设备安全隐患。
3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的风险防范和管控措施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和节能目标,结合上述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措施来规避上述风险。
3.1 积极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节能服务公司应该积极了解目前国家及地方各项优惠政策、奖励申报流程和要求等,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项目实施工作,以保证项目本身能够满足国家财政奖励条件。在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应汇聚各方信息,统一指挥调度,合理确定项目的目标和战略。并在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设计好项目的实施方案,以保证项目在寿命周期内能满足电能单位的节能要求。其次,选择效益较好、节能潜力较大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全面进行效益评价分析、预测到实行节能项目实现的收益,从源头上避免风险的发生。
3.2 推广应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
节能环保设备处于电力系统的末端,是供电环节中最重要也是最普遍的一次设备,其容量较少。尽管配电变压器单台容量远小于高电压等级的变压器,但其分布广、数量多、总容量大,其总投资占项目节能改造的60%~80%,因此,应慎重选择使用。一是注重设备选择。项目在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如S13变压器、非晶合金变压器)、低压无功补偿装置时要充分考虑所选台区实际运行状况,同时选择国内外技术先进、运行可靠、使用寿命长的经济环保节能型设备,以有效规避本项目的技术风险。二是关注电力企业政策发展,适应主流趋势。如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目录(2014版)》和《国家电网公司重点推广新技术目录 (2014版)》中重点推广了节能型变压器、铝合金导线、固体绝缘环网柜等,并明确了应用要求。
3.3 规范化合同内容及其管理
合同是约束双方行为的重要文件,也是保证双方利益的有力保证,是项目顺利运营的重要管理手段,通过签订合同,可以有效地规避市场和运营风险。其次,应在合同中约定节电量的计量方式、计算标准和结算电价。不合理的计量方式和计算标准会影响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因此应该在合同签订时约定合理的计量方式和科学的计算标准,规避此风险。最后,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应有义务及权利,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长期稳定运行。
3.4 开发多种项目融资管理
财务风险是项目的主要风险,项目实施过程应积极采取如下措施来保证项目在全寿命周期的经济合理:①多角度了解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积极申请财政奖励资金,合理运用优惠条件,以确保项目的建设和实施;②全方位分析国家相关金融政策,在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的同时,选择财务费用较低的资金筹措方案,与银行约定合理的还款方式,从而减轻项目的还款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4 结论
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能形成多赢局面,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公司和金融机构都能受益,同时也可提高社会效益。但我国节能服务毕竟还是处于早期发展中的产业,将来仍需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