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绍瑜)在党委政府和上级联社的领导和支持下,近期,鲁甸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党委书记蒋兆岗关于支持恢复重建工作要“速度更快、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要求,集中资金、整合力量,加速推进支持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成为全县恢复重建贷款发放速度最快、户数最多、余额最大的金融机构,得到了鲁甸县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为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加快鲁甸6.5级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的部署,在鲁甸6.5级地震龙头山集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的安排下,鲁甸农村信用联社积极配合,把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作为第一要务,以“速度更快、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理念,提供了充实的资金保障。具体措施是:
一加强领导抓合力。为进一步强化金融贷款支持民房重建工作,经鲁甸6.5级地震龙头山集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与鲁甸农村信用联社研究,下发《关于切实推进鲁甸6.5级地震龙头山镇灾后恢复重建贷款工作的通知》,明确成立鲁甸6.5级地震龙头山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贷款推进工作组,建立县、镇、村(社区)、工作组和信用社分工负责的推进责任机制,并召开龙头山镇民房重建及贷款发放推进会议,整合力量、明确任务,合力推进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贷款进程。
二广泛宣传造氛围。鲁甸农村信用联社印制《恢复重建贷款有关政策摘要》、《恢复重建贷款流程》、《建房计划》、《还款计划》、《灾后恢复重建贷款户推荐表》、《在建房屋抵押承诺书》等资料300余份,由龙头山镇党委、政府组织,“八包八保”工作组、村“两委”干部逐户进行宣传,让受灾群众全面了解贷款政策、贷款流程,促进了贷款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简化流程促高效。鲁甸农村信用联社把民房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住房、宅基地所有权改革相结合,积极创新信贷产品与贷款方式,按照《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鲁甸6.5级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贷款管理办法》等要求,合理配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实行限时审批,集中人力、资金为满足有效信贷需求的重建群众办理贷款,有力地推动了民房重建进度。目前,已派驻具有审批权限县联社领导1名,长期蹲点龙头山镇信用社实行现场审批放贷,并增设两至三条流水线,极大地缩短了放贷审批流程、时限。
四精准识别促放贷。针对贷款户多、散的情况,鲁甸6.5级地震龙头山集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整合镇党委政府、信用联社、包保干部、村社干部力量,秉承小分工、大合作的原则,由龙头山镇和各包保工作组以村(社区)为单位,逐户核实需贷款重建对象受灾情况、收入情况和还款能力,精准识别贷款需求基本信息,并填写《推荐表》递交信用社审核。根据信用社安排,以安置点和村(社区)为单位,由村(社区)“两委” 集中组织到龙头山镇信用社完善相关手续。自5月1日以来,已发放龙头山镇灾后恢复重建贷款953户2574万元,预计2个月内将完成符合条件的重建户贷款发放工作,预计将有1万余重建户享受到3至5万元的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