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是电力企业标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企业进行设计、科研、生产、施工、调试、验收等技术活动必须遵循的依据和准则。ISO9000质量体系中文件控制程序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技术标准的定期评审与管理,十分强调企业所采用标准的有效性,离开标准的有效性就没有质量可言。电力技术标准构成复杂,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法规和企业标准。在庞大的技术标准体系中,如何对技术标准进行动态管理以确保技术标准的有效性一直是困扰标准管理人员的棘手问题。
1电力技术标准管理流程与实际应用
哈尔滨第二电业局担负着哈尔滨市郊区(含松北区、平房区、呼兰区和阿城区部分区域及迎宾路集中区、平房新空间开发区等)及2个邻县(肇东、双城)部分地区电网安全、电网建设及供用电服务任务。承担着这些地区的继电保护、电能质量、电力环保、电力节能等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内容涉及专业全面,使用技术标准门类复杂且数量巨大,标准有效性管理是个难题。过去,我们对标准时效性进行人工手动标引。
专业人员查询、使用标准非常繁琐,需要在网上进行查找之后才能从书库中取出标准文本。由于我们没有及时掌握标准的作废和替代信息,使得标准管理工作中常常出现已作废标准仍被标志为“在用”的情况。标准管理专责与专业部门在技术标准管理问题上的职责未分清,标准管理流程混乱,导致了标准有效性失去控制,留下深刻教训。
在哈二局领导大力支持和各专业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们按照省公司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完成了我局标准化体系表的编制工作并重新理顺标准管理流程,分清标准管理员与专业部门对技术标准管理的职责权限,并引进黑龙江省电力科技信息中心的“黑龙江省电力标准查询平台”,建立了符合我局工作实际的技术标准数据库,对技术标准进行电子版全文管理。该系统提供了标准“是否作废”字段,作为标准有效性判别的依据。
依托国家电力信息中心强大的标准信息搜集和全文处理能力,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数据更新,从而对技术标准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了我局在用技术标准的有效性。目前,我局技术标准体系涵盖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电力DL、机械工业JB、计量JJG与JJF、化学工业HG等)、电力技术法规等。
2确保电力技术标准有效性的途径和方法应用
黑龙江省电力信息中心的标准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我局的技术标准管理水平,但由于其更新频率不确定,期间会存在作废替代标准更新的时间差问题。为做到确保企业在用技术标准的有效性万无一失,根据多年来的工作经验,笔者总结了一些较好的途径和方法。
2.1制定顺畅的技术标准管理流程是实施技术标准动态管理的基础。对技术标准有效性的良好控制,得益于顺畅的技术标准管理流程。技术标准管理涉及标准的发布、订购、验收、发放、使用、作废回收等全过程。技术标准管理工作职责不清,会出现专业部门与标准管理员之间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哈二局在各专业部门均设一名兼职标准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部门在用技术标准的册数进行控制(即同一版本的标准发给部门哪些专业人员);搜集本部门专业人员的标准订购需求,汇总后发给信息中心的技术标准专责;领取本部门已购买的标准文本和回收作废标准。技术标准专责负责对我局在用技术标准的版本进行控制,不对某一版本的使用册数进行控制;汇总兼职标准员发来的各部门技术标准订购需求形成我局标准订购计划发给生产技术部审批、验收、标志、发放已购标准和回收作废标准等。
2.2掌握标准发布渠道,从源头上对技术标准的有效性进行控制。新标准一般是通过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或行业标准批准发布公告得以公布。新标准发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完全新制定的标准,不与已有任何标准形成作废替代关系;另一种是发布新版本的标准,与对应的已有标准形成作废替代关系。废止标准一般在国家标准废止公告或行业标准废止公告中发布,被废止的标准大多由于该技术或方法已落后或设备已淘汰等因素被废止,没有对应的新标准去替代它。标准的发布渠道主要有:
第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此网是国家标准发布的权威网站,可以查到最新的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国家标准修改通知、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强制性国家标准查询等关于国家标准的修、制定信息。
第二,标准网。此网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主管,是行业标准信息发布的权威网站,主要可查最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行业标准批准发布公告、行业标准废止公告、行业标准复审确认公告及其他(如原建设部、商务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各部委发布的标准公告,也可同时查到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和国际国外新颁布的标准目录信息。
第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网。此网是电力行业技术标准修、制定与发布的权威网站,可以查到最新的电力标准化动态、电力行业标准修制订计划、国标委、发改委、原建设部等其他各部委关于电力行业的标准发布及废止信息。
第四,中国标准出版社。可提供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出版发行信息。第五,中国电力出版社。可提供最新的电力行业出版发行信息。掌握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的批准发布公告、废止公告和出版发行信息,我们就可以从源头上对企业在用的技术标准的有效性进行控制。
2.3根据标准发布公告,及时做好企业标准体系中的标准查新。标准的有效性与企业管理质量密切相关。获取标准发布公告后,标准管理员应及时对企业标准体系中的在用标准进行查新,对涉及作废替代关系的标准进行标志,以便在下一次标准数据更新时重点进行增加和剔除,对被废止的标准要及时在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如办公自动化系统、单位主页等)进行公布。同时,标准管理员还应做好相应的标准查新记录,作为企业质量管理活动的质量记录进行存档和备查。
2.4发放作废标准通知,预防作废标准的非预期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如果使用作废标准进行试验分析,出具技术报告,那么所得到的试验结果是不能被采信的,有时甚至会引起法律纠纷的严重后果。所以,标准管理员仅做好标准的查新工作还不够。我们必须把作废替代标准的替代信息、新标准的实施日期、废止标准的作废日期等重要信息专门形成作废替代标准通知传达给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知晓,为他们做好作废标准提醒,并促进新发布标准的订购工作。作废标准通知作为质量管理活动的质量记录之一也应进行存档和备查。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防止专业部门人员在使用作废标准进行试验后,反过来说他们不知道该标准已作废,将责任推到标准管理员身上。
2.5发放新标准的同时,做好作废标准的回收工作。新订购标准到货验收完毕后,需对其进行发放,由各专业部门的兼职标准员统一领取。标准管理专责与兼职标准员使用标准、规程发放表进行交接。在领取新标准的同时,兼职标准员需同时将相应的作废标准文本一并交由标准管理专责进行作废标准回收,如遇标准合订本情况则由标准管理专责盖作废保留章后交专业部门继续保存。标准管理员应做好作废标准回收记录,与标准、规程发放表一起存档和备查。
3结语:
对技术标准的发布、订购、发放、使用、作废回收等标准的生命周期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使我局在用技术标准的有效性得到了保证,也满足了我局职工工作学习需要,得到了全局职工的一直好评。针对我局技术标准管理的现状,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国家标准的有效性监控比较困难,仅依靠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中心每段时间的数据更新信息,未能做到与国家标准发布同时进行;
二是有时会存在新的替代标准未出版发行,而旧标准已过期的情况,此时就存在标准缺失期。若在标准缺失期内仍进行相关试验,专业技术人员便无标准可循。这就需要权威部门出台在这一特殊时期的技术标准管理和使用办法,协调标准发布部门与出版社之间的关系,尽量缩短和消除标准缺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