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和内部约束机制,规范资金运作,防范财务风险,保证既定经营目标全面完成,实现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XX省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结合XX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趸售县级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县级供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预算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预算管理是指在战略目标指导下,对公司内部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落实责任、监控执行、考核评价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统筹安排,科学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的管理活动。
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分析、考核及监督等环节和内容。
(二)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现金预算共同构成公司的全面预算。
(三)财务预算是围绕公司发展的战略要求和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在预测和分析的基础上,对一定时期内公司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与省公司资金往来等资金活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四)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并通过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现金预算分季度、月度落实。
第四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公司内部各个层次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三)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四)对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
(三)效益优先,总量平衡;
(四)积极稳健,防范风险;
(五)追踪问效,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