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7月2日发布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通过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等措施,健全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记者注意到,上述政策直指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明确提出将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相反,绿色环保企业将得到降价激励。
《意见》发布后,记者就政策能否落地、实施峰谷电价的影响、差别电价能否真正发挥实效等问题,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峰谷电价或难助资源优化
《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其中涉及电价的具体措施包括:通过电价这一有效杠杆,限制高耗能的行业发展,促进绿色节能,加快高耗能企业转型;其次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引导用户合理错峰用电,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同时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
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在《意见》发布会上表示:“电价对促进企业技术升级、资源配置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杠杆。”
对于“拉大峰谷电价”的措施,有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由于峰谷电价无法进行实时核定,因此所谓的“拉大峰谷电价引导移峰填谷”只具有一定程度上、一次性的作用。
“拉大峰谷电价后,按核定时间的峰谷,确实可以移动负荷高峰,但又很容易形成峰谷倒置,反而恶化峰谷差。”上述专家认为,真正能够达到长效作用的办法是通过现货形成日内时序电价,每天动态引导移峰填谷。“毕竟市场才是最接近最优资源配置的方式,任何行政上的干预都有可能导致资源错配。”
对此,一直关注电力改革的业内人士展曙光也表达了相似观点,他认为《意见》中的峰谷分时政策带有鲜明的阶段性特点,是在目前没有现货的情况下采取的过渡措施。“这仅仅是因为另一个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而形成的暂时过渡政策。将来形成现货后情况可能就会好起来,因为现货市场的价格就可以及时调整峰谷,问题就比较好解决了。”
政策能否落地存疑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表示在推进改革任务时,鼓励各地根据区域不同情况探索合理的绿色价格政策。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也提出,此次出台的《意见》只是制定原则性的办法,具体政策可由各地自己制定和实施。
对此,展曙光表现出一定担忧。他表示,《意见》“只制定原则性的办法,其余放权给地方”这一措施可能会让政策无法最终落地。“这个文件其实就是想通过价格来推动绿色发展,从政策层面特别是关于电价这一块的措施来看是利好的。但从《意见》中看,下一步的趋势是放权地方,让各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具体实施政策。我有点担心,现在都主张放权,但是政策落到地方到底会怎么样?下一步是不是能有一个监督管理机制?”
展曙光认为,政策不能只是“看上去”可操作性强,要真正落到实处。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克服不了的困难。“执行时要考虑地方执行的困难,有些地方本身就缺乏理解或者执行能力,有的地方因为受到外部利益干扰,比如涉及到原来的利益主体,如果地方政府不够强势,就可能导致政策执行不下去。再或者执行的过程中又走样了等等,都有可能导致政策无法落地。”
就此,展曙光提出,可以效仿“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中提到的成立第三方监管机制,并且规定好时间节点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这个监管机制可以分两部分,第一个部分就是自上而下的督导。作为政府发文部门,要紧跟下一步的督导落实情况。第二部分就是成立除开政府部门的第三方的评估机制,两方面结合起来做才能保证政策真正的操作性。”
针对如何评估政策落地效果,有专家表示,效果的最终量化评估可能很难界定,“如果看用电量究竟降了多少,或者以发挥了多大作用去评判确实很难。比较实际的做法,还是看所提出的机制最终能否建立,以及与机制建立前相比较带来了哪些不同。”该专家告诉记者。